“老年人容易有高血压、老年人大多数有高血压”,这话是不错的。
高血压的病因复杂,除了因肾脏病、内分泌病等引起的继发性高血压外,並没有这些“可引起高血压的病”的高血压、即原发性高血压病,病因也十分复杂,甚至並未为人类所完全知晓。但从发病的相关因素看,年龄的增长确实也是重要的发病因素。
问题是一些老年人便因此以为:老年人的血压是应该高些的,就像老年人头发变白了、脸上有了皱纹一样,血压高些无妨。甚至许多年前老年人高血压诊断的标准便是:收缩压的标准为“90加年龄(毫米汞柱)”,80岁的老人若收缩压不高于(80加90)毫米汞柱,没事。
不过,实践的结果却不如人愿,老年人血压高于/90毫米汞柱的、与年轻人一样心脑血管病的并发症如心肌梗死、脑卒中(中风)等的发病率随之增高,这些病並不对老年人礼让三分。于是世界各国重新修订高血压的诊断标准:不论年长、年幼一律以/90毫米汞柱为准,收缩压、舒张压皆高于此的或是仅一项增高的,皆应诊断为高血压病。去年美国甚至将这一标准改为/80毫米汞柱,而且並不将老年人为视为例外,他们认为尽早开始控制高血压将有利于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并发症。不过我国学者对此並未认同,虽然“控制高血压应有利于减少心脑血管并发症”,但根据我国的国情,更主张对血压达到/80毫米汞柱者应改善生活行为,如強调低脂、低盐饮食,控制体重,减轻精神压力等,而暂未改动这一诊断标准。
不过话又说回来,老年人也确有老年人的特点,如因高龄而导致的衰弱对降压药的耐受力即会下降,为规范对老年高血压的管理,中国老年医学会等单位组织编写了《中国老年高血压管理指南》的文件,並已正式发布。
这个“指南”明确老年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与一般人群相同,为/90毫米汞柱。指南指出老年本身即为心血管病的危险因素,老年高血压者至少应视为心血管病
的中等危险人群,故对老年高血压者的降压治疗是十分必要的。指南表明年龄在65~79岁的高血压患者血压大于或等于/90毫米汞柱时在注意改善生活行为的同时可以开始降压治疗,若血压大于或等于/90毫米汞柱时则应即开始降压治疗,将血压降至/90毫米汞柱以下。
80岁以上的老人应先评价其有无衰弱的情况,若无衰弱表现者当血压在大于或等于/90毫米汞柱时开始给予降压治疗,如能耐受可将血压降至/90毫米汞柱以下。若病人在非刻意减肥的情况下一年内体重下降5%以上或有跌倒风险者视为衰弱人群,则当其血压大于或等于/90毫米汞柱时亦应给予降压治疗,降压之目标可以收缩压低于毫米汞柱为准,但最好不低于毫米汞柱,以免产生脑血供不足或跌倒等情。
指南对老年人降压应达到的目标值有较为详细的描述:一般皆应达到低于/90毫米汞柱,对合并冠心病、心力衰竭及糖尿病者“若能耐受”可降至低于/80毫米汞柱,唯对合并急性脑血管病者降压目标较为宽松:合并急性脑出血者收缩压为低于毫米汞柱、合并急性缺血性卒中者收缩压为低于毫米汞柱,既往有缺血性卒中史的高龄患者降压目标为低于/90毫米汞柱。
指南还提出老年高血压者的药物治疗宜从小剂量开始,如疗效欠佳可以采用两种或三种纸剂量药物联合治疗,宜采用长效药物以控制夜间和清晨的血压高峰。
总之这个指南表明:老年高血的诊断标准与其他人群並无两样。诊断成立后也应注意生活行为的改善並适时开始降压治疗,一般也应将血压降至正常范围以内。唯对于80岁以上的高龄、尤其是衰弱的高龄老人降压治疗的起点可略提高,而降压的目标值亦可略为宽松一些。原则性和灵活性每在这个指南中都有了体现。
高血压需要长期、系统的管理,老年高血压者更需要长期、系统的照顾和来自社会、家人和医务人员的关心和爱护。
(杨秉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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